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医院)关于职工外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类学术培训会议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10-30

一、总则

 外出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学术会议,对吸取、掌握现代医学科学信息、新动向、新进展及扩大对外交流和影响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外出参会与学习的效能,在鼓励我院职工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经费的合理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二、参会范围

本规定所指继续医学教育类学术会议的范围为国家级、省级学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各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召开的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以及学术会议。

三、参会要求

1.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须积极投稿,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或应邀参加会议,否则不予批准。

2.外出参加学术培训会议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科研、教学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培训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四、参会次数

1.任医院科级及以上干部或在国家级社会团体任职者(包括委员、青年委员、常务委员、秘书长、副主委、主委)参会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年。

2.无任职人员:高级职称者2次/年;中级及以下1次/年。

3.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培训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4.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培训会议不计次数限制。

5.到国外及境外参会,有专项经费者,由专项经费中开支;无专项经费者,医院予报销国内段有关费用(按财务规定报销),其余费用自理,但每人每年不超过1次。

五、审批程序

凡我院外出参加学术培训会议人员均需持会议通知至科教科初审,领取《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医院)外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类学术培训会议审批表》,逐级审批。医院中层干部外出,还需到党政办公室办理中层干部外出报备手续。

六、会后管理

凡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回院后,参会者应及时向科室汇报会议情况,将会议内容以学术讲座的形式对全科人员、研究生、进修医和规培生进行宣传普及,并且计入科室学术活动、规培科室小讲课和研究生培养活动中,年终考核前提交科教科备案。属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应积极引进、组织实施。不按要求组织学术讲座,将影响下一年度科室人员参会审批。

七、费用报销原则

1.有科研经费或学科、学位点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者,可从科研经费或专项经费开支,须符合原有经费预算。

2.教学类经费只用于教学、教研教改类会议,由教学办公室审批。

3.无专项经费经费者,由科室成本支出。

4.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培训会议由医院经费支出,不计科室成本。

八、费用报销程序

外出参加学术培训会议人员返院后凭凭会议通知、审批表及会议资料等至科教科登记备案,至财务科核对经费开支,按我院财务报销规定报销有关费用。

九、罚 则

凡外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各类学术培训会,不到科教科备案、或借开会学习之机参加无关活动、或不按要求举行学术和管理经验汇报会者,一经查实不予报销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的相关费用,并取消其两年内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的资格。

十、附 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原《关于印发《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各种短期学习暂行规定》的通知》(昆医口腔院发〔2014〕9号)废止。

附件:昆明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医院)外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类学术培训会议审批表.pdf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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