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防控压力。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落细新冠肺炎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21〕17号)》及云南省疾控中心、昆明市疾控中心发布的健康风险提示等相关文件政策要求,结合口腔诊疗特殊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来院就诊须知告知如下:

一、省内(除边境县)低风险地区,14天内无外出史、无接触史的就诊人员须核验:

1.健康码绿码

2.行程码

3.体温正常

二、边境县、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返)昆的就诊人员须核验:

1.健康码绿码

2.行程码

3.体温正常

4.持到昆后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到访或途经过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的就诊人员须核验:

1.健康码绿码

2.行程码  

3.体温正常

4.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社区健康管理证明

5.两次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7、14天)

四、到访或途经过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的就诊人员须核验:

1.健康码绿码

2.行程码  

3.体温正常

4.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

5.五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1、4、7、10、14天)

五、我院为口腔专科医院,未设立发热门诊,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条件,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或者具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次密切接触史的患者,请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完成后再进行口腔诊疗,就诊时请携带排查诊疗相关证明。

如我院预检分诊处排查发现体温≥37.3℃,将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拨打120,先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排除新冠肺炎后再安排就诊。

六、就诊期间请患者和陪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候诊时隔空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非必要不陪同就诊,行动不方便者及儿童“一人一陪护”,成年人单独就诊。

就诊须知将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相关政策适时调整,请广大患者朋友及时关注我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您仔细阅读以上须知,务必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安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对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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