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2022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正值安全生产月期间,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这十五条措施: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